铝板高倍组织(显微组织)取样方法和审查
2016-03-30来源:企惠通资讯点击数:1483
一般规定是:
(1)取样部位:在铝板两端切取。
(2)高倍试样数量:2A12、2A14、2024、2014合金淬火铝板长度不超过4500mm的, 按每炉l0%取显微组织试样,检查过烧,试样不少于2个; 长度超过4500mm的100%取显微组织试样检查过烧。按技术标准规定,铝板厚度小于40mm的,高倍数量为10% (热处理每炉),铝板厚度不小于40mm的,高倍数量为100% (热处理每炉)。试样规格为30mmx30mm。
(3)审查处理:高倍组织检验报告单上,如发现过烧,产品能区分热处理炉次的判该炉次不合格, 不能区分炉次的判该批不合格。未过烧则视为合格,可发货。







